客户服务 >> 三包承诺
X7售后三包服务承诺
1. | X7品牌系列产品生产厂家(以下简称“X7”)提供产品售后服务的方式 |
1.1. | 技术支持服务:消费者在使用X7产品的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拨打免费服务热线800-830-5825、登录X7公司中文官网(http://www.x7.cn/)或通过客户服务信箱寻求技术支持服务,由X7专业客服人员为您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
1.2. | 三包服务: X7产品全面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微机三包规定”)。三包有效期内的三包范围内产品,若出现确因厂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携带或邮寄故障产品到就近的三包服务网点得到相应的三包服务。 附件一:<<全国三包服务网点列表>>: |
2. | X7公司售后三包服务细则 |
2.1 | X7产品的三包有关规定的定义 |
2.1.1. | X7产品的三包期限以产品包装上标注的质保期限为准,键盘、鼠标、摄像头系列产品最低不少于12个月,耳机系列产品最少不低于 6个月。 |
2.1.2. | 三包有效期:开始日期以原始购货发票或收据的日期为准(如不能追溯购买日期,则按照产品合格标贴之生产日期推算),并相应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件待修所延误的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的,则以节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
2.1.3. | 有效三包凭证的定义:有售出单位签章,并按规定填写完整的三包凭证; |
2.1.4. | 发票或有效收据的定义:有售出单位的签章,经当地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购物凭证。 |
2.2. | X7产品的三包承诺 |
2.2.1. | 三包有效期第1至7天,如所购产品出现《微机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免费修理。如消费者选择退货(退货产品需包装未损坏,含产品及全部附件),请前往购买产品的经销商处,经销商将按照购买价格(以正式发票或标有销售商信息的有效收据所列价格为准,下同)一次性退清所有货款。 |
2.2.2 | 三包有效期第8至30日,如所购产品出现《微机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新品或者免费修理,如消费者选择更换,请前往原购买产品的经销商处将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止生产的,则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X7其他型号产品。 |
2.2.3. | 三包有效期第31日至三包有效期终止,如所购产品出现《微机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X7售后网点及X7售后服务中心(X7工厂)将产品提供免费保修(不含外观) |
2.2.3.1. | 保修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
a. | 以同型号良品(防震气泡袋包装)进行更换,若无同型号良品, 则以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系列产品进行更换; |
b. | 对原产品进行维修。 |
2.2.3.2 | 产品经以上两种方式保修后,其质保期仍延续原产品的质保期。 |
2.3. | X7产品维修服务规定 |
2.3.1. | 产品超出X7公司所规定的三包期限或因消费者未依据说明书所指示的电脑工作环境使用、维护、保管所导致的故障和损坏,消费者可以选择付费维修服务。 |
2.3.2. | 付费维修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
2.3.2.1. | 以同型号良品(防震气泡袋包装)进行付费更换,若无同型号良品, 则以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系列产品进行付费更换; |
2.3.2.2 | 对原产品进行付费维修。 |
2.3.2.3 | 付费维修需用户携故障产品(无线产品含接收器)至售后网点填写付费维修卡,售后网点会把维修好的产品或更换同型号良品返还给您。用户須自己前来取件,不能自己取件的用户需由用户承担往返相应的邮寄费用。 |
2.3.3. | 付费维修后,至客户收到产品之日起,整机保修期限为:一个月,所更换的部件的保修期限为:3个月(只针对所更换的部件进行免费保修)。 |
2.3.4. | 更换良品方式或维修方式皆视同付费维修, 其费用以X7公司规定的数额为准 |
2.4. | X7产品实行全国范围联保。无论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任何地方购买我公司产品,在使用过程出现《微机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均可到当地三包服务网点获得三包服务或付费维修服务。 |
2.5. | 消费者的产品需要三包服务时,应提供有效三包凭证或有效原始购物发票或收据,携带或邮寄(邮费自理)故障产品(无线产品含接收器)到就近的三包服务网点或前往原经销商购买处得到相应的三包服务。为提高响应速度,我们强烈推荐本地有X7三包服务网点的消费者携带产品前往服务网点进行三包处理,如果消费者选用同城快递服务送修,用户需承担相应的邮寄费用。所在城市未设立X7三包服务网点的消费者可将故障产品邮寄至临近的服务网点或X7售后服务中心(X7工厂),并承担相应的邮寄费用,三包服务网点或X7售后服务中心(X7工厂)将把维修好的产品邮寄返还。 |
2.6. | 属以下情况之一的X7产品,X7不提供三包服务: |
2.6.1. | 不能出示产品有效三包凭证和有效原始购物发票或收据,或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产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
2.6.2. | 产品超出X7公司所规定的三包期限。 |
2.6.3. | 产品所含附件,如合格证(产品底部的合格封检)标签有涂改、替换、破损、撕毁的现象。 |
2.6.4. | 随机资料(使用说明书、保修证书、三包凭证、光盘介质、软盘介质等)。 |
2.6.5. | 未依据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未依据说明书所指示的电脑工作环境使用、维护、保管所导致的故障和损坏。 |
2.6.6. | 由非X7公司授权机构的维修人员安装、修理、更改或拆卸(螺丝孔保护标签破损)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
2.6.7. | 非X7正品的假货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购买的X7产品。 |
2.6.8. | 使用盗版软件或因病毒感染而导致故障或损坏的。 |
2.6.9 | 意外事故或其它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损坏。 |
2.8. | 所有权 X7服务网点为您更换产品后,原故障产品将由X7服务网点收回并拥有所有权。 |
3. | 其他说明 |
3.1. | 本条例适用于X7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的X7品牌系列产品。 |
3.2. | 本条例适用于X7产品的最终使用者。 |
3.3. | X7公司对其产品包装内所有的硬件产品,在符合X7公司三包条件下予以三包服务。此服务仅限于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而不包括赔偿购买者利益损失及其他意外情况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
3.4. | 保修服务卡与保修凭证 |
3.4.1 | 当您在购买X7产品时,请仔细核对商品的包装、商标、型号、编号,如有一项不符,请您务必当场提出并拒收。 |
3.4.2. | X7有盖销售章三包服务卡或(有效原始购物发票或收据或经销商销售标贴)是您要求X7履行法定“三包”义务以及X7标准售后服务的重要依据,请务必注意,被涂改、模糊不清、无法辩认,则该故障产品的保修保换期限将以产品的生产日期(产品底部合格贴标示日期)为起始时间计算。如果不能得到产品的有效保修信息,将不提供免费保修服务,但可提供付费维修服务。 |
3.4.3. | 当您需要按照“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进行退货或更换产品时,请您务必携带故障产品及其所有部件、使用说明书、包装等,及有效三包凭证或有效原始购物发票或收据,到原购买销售商或售后网点进行退/换操作。 |
3.5. | X7公司只提供本条例所承诺的服务,不对任何销售人员或销售商作出的超出本条例内容的承诺负责。消费者应向做出该承诺的机构或人员索要书面证明,以保证这些额外承诺能够兑现。 |
3.6. | 本条例中未列出的规程,按照《微机三包规定》及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执行。 |
3.7. | X7公司保留变更、修订本条例的权利。 |
3.8. | 在符合《微机三包规定》的前提下,X7公司保留对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 |
3.9 | 本条例自发布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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